人有男性和女性之分,这是性别,也是任何人都无法更改的。但是在对待性别方面,男女之间往往会产生分歧,这是性别表现出的差异,就连教育也是如此。
我们的教育对待两性教育对象是同学校、同取分、同标准,在教育形式上公平;我们在进行教育时,又是同科目、同教师、同教材等,在教育内容上亦公平。表面上的“客观公平”、“形式公平”,实际上是抹杀了男女性别上的自然差异,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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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男性和女性之分,这是性别,也是任何人都无法更改的。但是在对待性别方面,男女之间往往会产生分歧,这是性别表现出的差异,就连教育也是如此。
我们的教育对待两性教育对象是同学校、同取分、同标准,在教育形式上公平;我们在进行教育时,又是同科目、同教师、同教材等,在教育内容上亦公平。表面上的“客观公平”、“形式公平”,实际上是抹杀了男女性别上的自然差异,是一种教育的性别公平的假象,是无视两性差异的公平。由于无视两性之间的差别,因此公平教育权利创造了不公平的教育过程与结果。关于教育的性别公平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形式公平,内容却隐含偏颇。现行教育在教育课程、教育标准、教材、教育条件等方面,基本是公平的,但是这种形式的公平遮蔽、掩盖了深层的教育内容、过程等方面的不公平。
2、起点公平,结果却出现差距。在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人数比例较低的情况下,起点公平十分重要。同取分、同标准似乎使两性站在同一条教育起跑线上,但是在教育过程中,两性却难以实现真正的公平教育,从而产生教育结果的差异,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的遗憾。
3、权利公平,实施却不尽人意。我国现行教育的公平重点是落实权利、机会的公平,教育政策、制度保障了两性受教育的公平权利,但是女童失学率高于男童,而落实女童教育的政策以及相应的措施仍欠完善。
4、信息传播公平,内涵却存在偏见。教师、教材所传播的信息对两性而言是相同的,但是两性在其中获取的性别角色信息不同。两性在同一教学过程中,所接受的教师的暗示、所赋予的期望不同,存在着一定的性别偏向。教材传播的性别形象信息量明显不对称,内容也存在性别歧视与偏见。
5、标准公平,却以男性为衡量尺度。现行教育主要是以男性标准作为女性教育的尺度,在招生、考试等方面都是以男性标准衡量女性,女性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属于自身性别的独特的教育评价标准,其暗含着将女性教育成男性的目的。所以,当代女性教育研究学者认为,女性应当建立一种融人了女性视角的社会及教育评价尺度,以对男性中心的教育视角惯性进行矫正。
更新时间:2013-08-29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