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精选五篇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先导性、长期性的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归根到底要靠全民法治素质的提高,靠依法办事习惯的养成。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我眼中的网络普法征文精选,希望大家喜欢!
生命是一个伟大的历程,在这个历程当中,当然少不了法律的涉及。而我第一个接触法律,是在刚刚记事的时候。
那是一个平凡的夏天,炽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空气李凝聚这燥热的味道,让人窒息。爸爸推开门,那满脸愁容让我刻骨铭心。然后我无知地问妈妈:“怎么了?”“没什么事?”妈妈答道。可是在大人们的谈话中,我隐约地意识到,爸爸触到了法律。
他们谈话的内容大约是:因为爸爸出车,好像是一个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可是根据摄像头的记录,却是爸爸要承担责任。说是要罚十八万,十八万这个数字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对于当时爸爸要赚钱的时期,这无疑是一种天大的打击。然后再转过脸来看看爸爸,那往日的欢笑瞬间乌云密布,留给我也是一份抹不掉的记忆。
从这件事当中,我长大了,彻彻底底地长大了。可是这件事却使我恨透了法律,我厌恶它的无情,厌恶它的冷酷,厌恶它带给爸爸绝望的神情。
现在,我从那无知的阴影中抽拔出来了,虽然现在我的梦想还是做一个律师,但是从生活中我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
比如来布满斑马线的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人群,如果没有了法律的“庇护”,那么不知道会变得多么狼狈不堪,因为人世上毕竟会有几个像那个坏蛋那样没有品德出于对爸爸过分关爱的一个平凡女儿的心。
再比如一些人因纠缠不清到了必须打官司的地步,这时候,法律就会发挥它的威力了。它为善良的人惩罚邪恶,让邪恶的人得到惩罚,同样也还是善良人一个公道。这可能也就是法律带给我唯一的欣慰吧!
生活中就是太多“法”了。这些“法”维护的一个民族的秩序,维护这一个国家的尊严。所以,做好生活的点滴,遵守每条规则,尽好自己所应尽的每份责任。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我们共同的责任!
现如今要构建一个法制社会谈何容易!首先这需要我们大家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才能国泰民安,繁荣昌盛,最后事半功倍,产生一个崭新和谐的城市。虽然现在很和平,但我们仍然可以从某些小处看到个别人非常不讲文明,礼貌!显然这是与构建法治社会相排斥的!如不及时杜绝此等事情再发生,那恐怕共同构建法治社会这句话只能付之东流,成为一句空话了!我们现在虽然只是名普通的小学生,但除了要学习好文化以外,还要为我们的祖国尽一份小小的贡献。虽然我们的力量很微小,但只要我们做了,就一定会取得令人欣喜的回报。我是这样样做的,希望大家能够超过我:
每天清晨,跨进校园后,我不忘对同学说一句:“看到纸屑时别忘了随手扔进垃圾箱里,打扫好自己班教室的卫生,为学校增添一分光彩!”我知道不单单只是一个动作,意念,它还代表了人们的环保意识还是非常好的。每天上课我都会认真听讲,努力学习争取成为国家以后的栋梁之才!到了周末,我都会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当然不是为了玩游戏,而是为了了解更多的法制知识,丰富自己的课外知识。使自己更加文明,风尚,道德!
其次,我们要消除“把自身利益放在集体利益之前”的人。如果别人只为你服务,而你却不图回报的话,还怎样共建法治社会呢?还是那句话“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们还应该多多设立一些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应及时鼓励与嘉奖,让他成为一个榜样,并且动员大家一起来效仿,甚至超越他。
之后,加深人们对法制知识的认识与普及。不要让人的表情与言语永远书写着“无知”这两个大字!让大家不断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水平,以及升华自己!
只要我们一起努力,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共同构建法治社会”这个词将不再陌生!
你说我能行吗?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中华人民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
生活中,存在着无数危险,虽然这个世界上好人占多数,但是坏人并不是不存在的,上个街,就会被人偷钱包,回到家,又会发现自己家的门被撬了,这种事,经常会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好法律,遇到事可以正确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最近拿到一本书,叫《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通过鲜活的案例告诉我们法律,教我们如何处理事情,我认为这本书里面所分的五部分,每一部分都紧扣我们的生活,每一篇都是我们生活中随时可能发生的事。
例如:不能随意约见网友
在这个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东西,有事直接在QQ上聊天,不用见面,不用打电话。网络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和快捷,但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些人沉迷于网络,虽然现在的电脑有液晶的,可以减少电脑的辐射,但长期在电脑面前,还是会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所以请不要沉迷网络,而且网络是十分危险的,网络的世界是虚拟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曾今在报纸看到一则新闻:家里做啤酒生意、有好几辆车……17岁少年李某在网上向网友炫富,称自己从不缺零花钱。而他的网友杜正平正缺钱用,于是约李某出来,杜正平和老乡夏智灵合谋绑架李某,然后向其家长索要50万元钞票,并指定其乘坐火车在简阳站从窗户扔出。但是没有拿到赎金,正在网吧查看列车时刻表的杜正平和夏智灵就被警方抓获。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于自己所不熟悉的人,不能把自己的照片、住址、电话告诉对方,以免对方利用这些,金信骚扰,如果对方要求见面,可以约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一旦发生什么事,便于逃跑,如果对方要求汇钱,更要谨慎加谨慎,确定自己的钱汇过去后,不会“打水漂”。当然,在网上认识的人也并非都是坏人,也有可能是好人,真心想和你做朋友,所以你也不能“一棒子打死一群人”。总而言之,我们要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要阅读属于自己年龄的网页。
遵纪守法,从小做起,为我们以后的人生打下结实的基础。
“你知道法律是什么,它又有哪些内容呢?”突然爸爸这样问我。我瞬间低下头,心里想到:学校里,电视里,身边处处有法律的声音,可是爸爸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都弄得我尴尬之极。于是,我决定好好学习一番。
走到教室,无意中发现图书角放着一本《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便随手的翻开了,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里边都是一些就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很多主人公都是和我同龄的,但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事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句名言这样说道:“学法,只可为与不可为;用法,行应为而勿妄为。”可是,有个14岁的初二学生,却因为同学不借他玩小刀发生冲突,并捅了同学数刀导致死亡。事后,他对公安人员称:“我学过法律,我还未满16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公安人员回答道:“但是法律还有规定,如果已满14周岁,实施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看了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在生活中,同学们总喜欢用“我还没满18岁,我还未成年”这类话敷衍我们所犯下的错误,可是我们却不知道,年满14岁的我们一旦犯大错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也从一方面透露出,我国对于中小学生的法律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然而,我也认为导致这样不负责任,不想后果的做法的也有家庭的因素,现在的我们多是独生子女,在家,我们是老大,连父母对我们都是百依百顺,我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当出门在外,我们总想着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从而不顾他人的想法,也由此引发了冲突,所以普法教育,也应该从小做起。
这也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校园里的很多事。比如,有高年级的同学问低年级学生借钱,可是低年级学生不答应,并说要去告诉老师,这样高年级的同学既害怕,又不甘心,所以就以武力恐吓,而另一个同学却总很天真的认为“人家不敢”,便是态度蛮横,就这样,悲剧就发生了,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对谁都没好处。而如果高年级学生知道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当然,如果那个低年级学生能够冷静一些,先把钱给他,然后再告诉老师的话,就不会酿成这样的惨剧了。
所以,为了不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我们要多向周围的中小学生,宣传法律,普及法律。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应该遵纪守法,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美丽的乐章,而不是恐怖的教训或恶魔般的惩罚。
就让我们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 2019祖国万岁,唱响我爱我的祖国的建国70周年征文的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