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只剩二十几天时间了,你的年终奖在向你招手,不少网友纷纷直呼发了年终奖就可以放心的买买买了。小编整理了年终辞职有没有年终奖_年底辞职还有年终奖吗,供大家参考借鉴。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四条、七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奖金;奖金包括生产奖;生产奖包括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但年终奖是否发放、发放条件、发放数额等均未明确规定,现实中基本由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决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对年终奖发放时已离职员工可否领取上年度年终奖的问题,可分两种情况判断:一种是在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里没有对年终奖的发放进行约定的,已做满一年的员工次年离职,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是可以享受上年度年终奖的;
反之,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里有明确约定“只有在发放年终奖时在职的员工才有享有年终奖的资格”类似条款的,那么,已离职的员工就不再享受这个年终奖了。
在既没有劳动合同约定,也没有相关规章制度对年终奖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果离职员工上年度工作满一年,则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其完全具备参与年终绩效考核、领取年终奖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用人单位年终奖分配是自主权,只要符合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规定,体现基本公平即可。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工作不顺心,干到年底已经底线了,干掉坏心情回家过年。很多人在职场中并不是一帆风顺,比如同事之间勾心斗角,与上级相处不和谐,工资不如意,通勤时间长,很多原因都使得我们工作非常烦心。有想过辞职了事,但想着马上就要接近年关了,好歹干到年底,新工作也不好找,年底又是花钱的时候,只能咬咬牙,勉强干掉年底再辞职吧!这是大部分人的想法,现在已经11月份,再有2个月也过年了,不知道大家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心灵历程。
2、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年终奖,甚至年底了连个礼品安慰奖都没有。曾经我所在的一家公司,好歹也是上市公司,现金流当时还并不是问题。别的公司端午节都是发几百块礼品卡,而我们公司一人发一包粽子,售价仅20元,心里那个凉。到了年底,由于第一年我是11月份入职的,心里已经做好了没有年终奖的准备,也就无所谓了。没曾想,第二年做好了心理建设迎接年终奖,依然啥都没有,一问之下,原来咱们公司压根就没有年终奖。当然我顶着大写的尴尬问前台,“咱们公司年底发礼品吗?”,前台一脸鄙夷地看着我,“滚!”而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我去年也是9月份入职,年底的时候还有大半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算是意外之喜。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遇到这样的公司,真的要辞职的话,还想什么年终奖的事情呢!
3、年终奖就是个笑话,奖金还不够一顿饭钱。别说不信,我刚转行到互联网的时候,进的是一家初创小公司,第一年老板说发年终奖的时候,满怀期待的跑进去,老板给了个大红包,打开一看居然只有200块钱,真的是一顿火锅都吃不到。虽然咱们是初创小公司,但是年终奖也不至于只有200块吧,所以我记的特别清楚。其实我不是吐槽当时那个老板抠门,的确创业不易,现在也非常理解。只是说明还是有这种现象存在的,年终奖的奖金吸引不了想离职的人,所以根本不在乎年终奖,该辞职还是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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