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 2.1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 ⑴应能包括建设项目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显著的区域。 ⑵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进入天然水体后可能的达到水域功能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污水排放量的大小、受纳水域的特点以及评价等级的高低来决定。 ⑶河流水环境现状调查的范围,需要考虑污水排放量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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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 2.1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 ⑴应能包括建设项目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显著的区域。 ⑵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进入天然水体后可能的达到水域功能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污水排放量的大小、受纳水域的特点以及评价等级的高低来决定。 ⑶河流水环境现状调查的范围,需要考虑污水排放量大小、河流规模来确定排放口下游应调查的 河段长度。 ⑷湖泊、水库、以及海湾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需考虑污水排放量的大小来确定调查半径或调查面积(以排污口为圆心,以调查半径为半径)。 2.2熟悉不同评价等级各类水域的调查时期 环境现状调查时期与水期(潮期)的划分相对应。 ⑴河流、河口、湖泊与水库按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划分; ⑵海湾按大潮期和小潮期划分。 ⑶北方地区可以划分冰封期和非冰封期。 对于不同的评价等级,各类水域调查时期的要求不同 2.3.1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原则: ①方法:应尽量向有关的水文测量和水质监测等部门收集现有资料,当资料不足时,应进行一定的水文调查与水质调查,特别需要进行与水质调查同步的水文测量。 ②时期:一般情况,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在枯水期进行,必要时,其它时期(丰水期、平水期、冰封期等)可进行补充调查。 ③内容:水文测量的内容与拟采用的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密切相关。在采用数学模式时应根据所选取用的预测模式及应输入的环境水力学参数的需要决定其内容。 ④与水质调查同步进行的水文测量,原则上只在一个时期内进行。它与水质调查的次数和天数不要求完全相同,在能准确求得所需水文要素及环境水力学参数的前提下,尽量精简水文测量的次数和天数。 水文特征值:河宽、流速、流量、坡度、粗糙度及弯曲系数; 水动力学参数:迁移、扩散及混合系数等水质模型参数
更新时间:2016-05-09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