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是国家调整、规范和保障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广义上讲,这种经济关系又包括国家对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关系和企业对外的经济交易关系。经济法的特点是内容浩繁,体系庞杂,涉及面广,动态变化大。
在所有法律部门中,与经济法联系最为密切的是民法和商法。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商品交易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商法是调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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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国家调整、规范和保障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广义上讲,这种经济关系又包括国家对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关系和企业对外的经济交易关系。经济法的特点是内容浩繁,体系庞杂,涉及面广,动态变化大。
在所有法律部门中,与经济法联系最为密切的是民法和商法。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商品交易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商法是调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民法、商法、经济法之间的紧密联系表现在学理的继承性、调整范围的局部重合性、调整内容的关联性、调整手段的融通性方面等等。但民商法与经济法、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各自的调整范围、调整手段及内容又是法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有的学者主张商法应独立于经济法而自成体系,有的学者主张经济法应涵括商法。现有的商法教材内容过于狭窄,仅局限于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证券法等,如此狭窄的内容是不能满足MBA的教学要求的。无论各派立论、角度和观点如何,有一点是简单明确的,即无论是民法、商法还是经济法,其中都包含着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对商学院的学生来说都是必备的和有意义的。国内已有的许多经济法和商法教材在内容上多有重合,且经济法教材的内容基本涵盖了商法内容。对于商学院的学生来说,在教材内容上以部门法的划分标准和法学学理对“商法”与“经济法’,的划分无多大实务意义。所以本教材紧紧围绕商学院的教学需求,兼收商法与经济法的内容,以工商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素质和技能为教材内容的取舍导向。
更新时间:2011-11-1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