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名著随笔怎么写(通用12篇)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读名著随笔怎么写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读名著随笔怎么写(通用12篇)】,供你选择借鉴。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1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本书以忠实于法文原著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选择原则,让世界读者首次领略昆虫们的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等。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昆虫记》的作者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想,美术家一般的视角,文学家一般的笔触”。在本书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昆虫记也叫做《昆虫物语》和《昆虫学札记》。
《昆虫记》不仅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而且学会了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每位同学阅读的好书,只要你认真地阅读它,就可以像我一样,从中获益很多。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2
《红楼梦》让我最关注的,是小说里的人物。每每被感动或被启发的,都是作者塑造和勾勒出来的人物,而作者借助这些人物所表达出来的,是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人性和人情。
我们来一起看看书里面的三个人物:
比如作者在塑造薛蟠这个人物时,他交代了这个人物的出生,薛蟠是薛宝钗的哥哥,是贾宝玉的姨表亲,是富可敌国的皇商家族的独生子,而父亲早逝,所以大家就不难理解这样的薛蟠可以纵容手下的家仆为了抢得香菱,打死冯渊,也不难理解薛蟠天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可是,作者又塑造了薛蟠另外一面,在尤三姐死后,书里这么写:“这时,薛蟠进门,眼中尚有泪痕”,这个无恶不作的少爷,自有他善良动情的一面。
作者塑造的贾雨村,这个人是书里的一条线索,通过他的出场和描述展开《红楼梦》的故事。贾雨村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家庭,在他住在葫芦庙卖字为生时,他就以他的诗文以及谈吐,体现了他与众不同的高格调。他不看重金钱,甄士隐赠送五十两银子资助他进京赶考,书中写他“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而他和甄士隐的丫头娇杏一见钟情并修成正果,也体现了贾雨村有情有义,这是有骨气有性情的贾雨村。贾雨村利用给黛玉教书,通过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交往了贾政,通过贾政的关系成功出任应天府,这又是运用关系的高手贾雨村。到了应天府,第一桩案子就是薛蟠打死冯渊的命案,在听取了门子的介绍和建议后,他放下法律草菅人命,这是官场里深谙平衡中庸之道,缺少原则的贾雨村。而为了杜绝后患,贾雨村最终把门子赶出应天府发配远方,这又是心狠手辣的贾雨村。
我们再来看一个人物,刘姥姥(刘姥姥是王狗儿的岳母,王狗儿的祖上和王熙凤的祖上是连宗)。刘姥姥进大观园,在大观园的自鸣钟面前,在各种丰富的官家珍馐佳肴面前,刘姥姥体现了她的知识缺乏和贫瘠。也正是
由于这样的贫瘠,让大观园的少爷小姐夫人丫鬟们,像看怪物一样看待刘姥姥。可是,刘姥姥自有着富贵人家不具备的旺盛生命力。在她的女婿面对经济困境怨天尤人的时候,她提醒女婿看看身边有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资源和关系。一旦机会出现,刘姥姥又体现了她务实的一面,笃行,一步步,靠她在风里来雨里去所培养出来的坚韧的生命力,成功跨进了周瑞家,进入贾府,见到平儿,然后见到王熙凤,一步一步,将她给女婿王狗儿的建议变成事实,改变了自己家庭的困境。这种逆境里的求生能力,是清傲的妙玉看不见也学不来的。
这三个人物,薛蟠身上有恶少的习气,但又有人性的善良。贾雨村有文人的清高,又有入世官员的圆滑刁蛮。刘姥姥有着乡村的贫瘠,但在她身上又有着务实世故的老到成熟。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3
前不久,我刚刚读完一本书,就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曹文轩是著名的大作家。
这本书中的桑桑,是个调皮的孩子,他在他爸爸的小学里领略了六年人生。曹文轩说;“文中的桑桑就是自己。”那曹文轩大作家的小时候也很调皮。
本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纸月,因为她长得漂亮好看。而且她还很可怜,在她刚出生一个月后,她的母亲就去世了。她母亲走了,可还有父亲。但是,她一生出来没有父亲。她母亲在世的时候,别人问她:“这个孩子的爸爸是谁?”可是她就不说,就让纸月变成了单亲家庭。她的妈妈去世后,她被一个老奶奶抱回了家,于是,这位老奶奶就变成了纸月的外婆。她现在只能依靠外婆,现在外婆是她唯一的亲人。就这样,她可以像平常人一样幸福,快乐,我很佩服她。
因为,如果,我是她,每天都会有些伤心,每天都会在想我的爸爸是谁?为什么不要我?妈妈为什么会走的这么早?·······如果遇到可以让我高兴的事,我可能也是一半一半吧。在短时间里我不可能走出我伤心的事情。有时候,可能会很快走出,但是这件事会刻在我的心上。
这本书,可以让你认识世界,可以认识更多事情,你也来看看这本《草房子》吧。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4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5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俗世奇人,平凡世界里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做出了奇特的事情。庸俗的世界不是你平凡的理由。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6
中国有这么一个作家,写了这么一本书,书里面有这么一个人。
他出身于旧社会的中国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庭困苦,但是,他勤劳,朴实,忠厚,善良,注重信用和讲义气,虽然他只是京城里的一个普通车夫,却有小生产者所共有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
其实,在他一生之中,最大的理想就是希望能够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可以自食其力。他曾经天真地以为,只要有了自己的资本--一辆车,再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奋斗,就可以在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可以自由自在地生存。虽然他曾经3次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可是,上天却总是喜欢和他开玩笑,一次又一次的使他失去属于他自己的车,使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地丧失。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成了彻头彻尾的"刺儿头",逐步滑向堕落的深渊。
他就是《骆驼祥子》里面的主人公--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
在创作《骆驼祥子》之前,老舍一直以教书为生,写作为副业。《骆驼祥子》是他做职业作家后打响的第一炮!所以,《骆驼祥子》这本书是写得非常成功的!特别的是,老舍在这部作品中抛弃了以往那种幽默讽刺,嘻笑怒骂的风格,"抛开幽默正正经经地去写",并且平易的文字又因从容地运用了北京口语而增加了亲切,新鲜,恰当,活泼的味道。
可是,《骆驼祥子》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
因为,故事的主人公祥子,由原来的一个勤劳,朴实,忠厚,善良的人,变成了一个懒惰狡猾,极端自私的社会败类!但是,这也不能完全的怪祥子,祥子当时所在的社会极其黑暗,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老实成了无用的别名",注定了像祥子那样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7
《文化苦旅》是余秋雨先生进行贴地考察的实践成果,它集作者肢体行动与内心思考与一体,因而无形又有形的文化被赋予了实践精神,在这流行于纸上空谈文化的时代里,实为空谷足音。不仅仅如此,余先生舍去了以人文为主,将自然生态礼貌作为基奠,去探索在其之上繁衍的其它礼貌。至于“苦旅”,这蕴含的不仅仅是探寻之路上焚膏继晷的艰难辛劳,更是一种对文化执着的追求与不舍的信念。文化,要苦想、苦思、苦寻,而与最终获得精髓那刻的隆重欢喜相比,这“苦”便不值一提了。
在读完此书后,我深为自我曾因稍触文化之皮毛,而沾沾自喜的行为感到羞愧,因为这实在是管窥蠡测。但随之而来的,便是远远超出我羞愧感的震撼。其实文化是常常给我带来震撼的,而中华文化更是如此,以至于有时我身体的每个毛孔都在极力收张。而在这震撼之中,有惊喜也有悲愁。
寺庙长久以来润物细无声的慈悲,以及对人灵魂的洗涤感化,是惊是喜;为大河礼貌的民族赖以生存的水利工程——都江堰,千百年来沿用至今,且被后人奉为圭臬,是惊是喜;水网稠密、风光秀丽且汇集佳人才子的杭州,曾默默牵动着十五世纪远行航海家内心的罗盘,是惊是喜;狂沙蔓延的大漠之中一汪明丽宁静的清泉给人一种“造化钟神秀”之感,又使人顿悟人生与世界,是惊是喜。
而悲愁呢?是山西晋商背井离乡数十载、妻儿不认的劳苦经营,为中国历史创造出的庞大财富,最终销声匿迹于历史长河中;是宁古塔下映射的君王那“株连”的残忍与快感,“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的杯具,就算是蛮荒之地那终年的刺骨寒风也吹不尽、吹不散;是阳关外的盾持缨动的烽烟萦带,一将功成万骨枯……
那些文化的惊喜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或永驻史册,或消散在了历史的尘烟里,而这些种.种、种.种的悲愁之中,却分明有一把刀,重重地砍在了我心头的血肉上,便是那在长久的纷争战乱中,遭受的侵略与迫害的中华文化!
应对中华文化,我有着与生俱来的向往与热衷。在此处更是与作者产生了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共鸣,我们拥有着同样一颗因民族文化遭受外来侵略,而被狠狠动摇的愤懑之心。书中的《道士塔》这篇,无疑在这层层波澜里,激起了我内心的钟鸣。战争纷乱,沧海横流,王道士可是是一个愚昧的代表,一根导火线,他目光如豆,没有任何图谋不轨的理由供你去伤害他、消灭他。真正要反思的是那些发“国难财”的人,那些“一退六二五”的官员,那些乘人之危的外来侵略者。
其实何止是敦煌石窟,在那些青瓷白釉的国粹被高高举起、重重粉碎于地之时;在那千金难买、曾被西方贵族称为“高贵标志”的丝绸,而今被金发蓝眼的豺狼踩于足下之时;在那斥金银难以计数之下建造的行宫,被熊熊烈火燃成灰烬之时,民族的魂魄就已经遭受了沉重的侵噬。正如那位诗人所写一般,我恨自我为何没能早生一个世纪,去和侵略者来场较量,无论如何,反正不能让他们就这样悄悄地运走祖先给我们的遗赠。
然而那个乱世告诉我的是,就算我早生了一个世纪,就算我与敌人决一死战于最终的城门下,富商们茶杯中的袅袅茶香,官员们奔走相送的重重贺礼,都在渐渐瓦解着我脚下最终的土壤;那些发“国难财”的人,他们的眼中饱含着珠光宝气的贪婪,哪里还能容得下你苦心的劝说。就这样,官员们的弹冠相庆、朝歌夜弦,发“国难财”的人,抱着他们的钱财醉生梦死,而我们的中华文化竟这样被糟蹋,难道我们就只能如此隔着时空的咫尺天涯,痛心的观望着自我民族的物质文化遗产就这样被自我人毁坏、被侵略者拿走吗?回答是“不”。
战火纷飞、硝烟四起,人性在此时暴露无遗,自私、贪婪,背叛民族而苟且偷生……可就是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人性中,总有一股力量,它执着并且生生不息;总有一种声音,它嘹亮并且不穿透人心,决不停息。它用言行证明着民族精神的强大,证明着人性中本应存在的无私与职责。例如那个故意走漏消息的翻译员陈万里,例如那些为保护莫高窟,从十几公里外跑到此处的几十个村民,又例如那些之后从外地赶来莫高窟的学者,在艰苦的条件下,夜以继日的守护与不断刻苦地钻研敦煌文化……
只是,只是,正如陈寅恪先生说的那样,“敦煌者,吾国学术之悲痛史也”。终究还是一道伤疤,而伤疤下的原先的血肉,只能从大英博物馆等这些地方找到了。
我时常叹息,叹息着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叹息着民族文化的流亡,叹息着子孙后代是否会生长于没有色彩与音韵的干涸之上。因为中国历朝历代,无论是内战或对外战争,对民族文化来说都是一场浩劫。这场浩劫,小到天一阁里数量庞大的珍贵藏书,几乎一夜之间消散在了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的时光里。大到努尔哈赤、皇太极为拓张领地,进入中原后大肆屠杀汉人,许多汉族文化濒临灭绝。再严重的,就是之后众所周知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火烧圆明园等……
历史自有它的规律,这规律从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便有先人总结过,战乱纷争无可避免,就如同《三国演义》开篇那句“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而在战乱中除了当世人饱受摧残之外,便是文化的浩劫。身为后人的我们,对此只得是同余秋雨先生一样,站在当代的城门之上摸索又叹息,哀愁之极也只能是长歌当哭,一些文化的散失,是需要遵从客观实际的。然而应对这些有幸传承至今、供后人学习考究的宝贵的中华文化,我们是否要研究承担起自我肩上那份文化传承的职责?是否能背起行囊,去进行一场震撼心灵的“文化苦旅”?可能我们的贡献无法与王国维、陈寅恪、梁思成等这样的伟人相比,却也能够是那些为保护敦煌石窟而不远十数里徒步赶来的村民啊。
先人们双手捧起文化的火种,代代相传,到我们后生那里,不应让它熄灭。每种文化的产生都有其自身意义,所以它们理应得到一个归宿。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讲的那样般:
“时间和文字在一个个老庭院里厮磨,这是文化存在的极温暖方式。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8
为了让这个寒假过得更充实、更有意义,我决定选择一本名著阅读。这本书的书名是《巴黎圣母院》,是法国作家雨果的一部作品。
书中的每一处奢华的教堂建筑物都会令人回味无穷,在作者的笔下,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具特色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很轻易就被刻画出来。其中写到的吉普赛女人爱斯美拉达相貌美丽、迷人,性格纯真、善良,又多才多艺、能歌善舞,很受人喜爱。
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还属钟楼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拥有世上最丑陋的外貌,但却有着世上最善良的心灵和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而书中的另一个人物,就是曾经收养卡西莫多的克洛德副主教,或许他的外表很漂亮,留给别人的印象也是一个好人,一个有爱心的人,但是他的内心却丑陋无比,他总是搞暗中破坏,使别人无法成功。用无道德而又自私的手段从而使自己达到目的,更无耻的是他竟然没有丝毫的罪恶感。所以,他与卡西莫多自然是无法相提并论了。他不像卡西莫多那样,虽然是遭人唾弃,独眼、驼背、坡脚,但是尽管如此,卡西莫多仍然自始至终保持着心灵的美丽,甚至是为了爱斯美拉达而付出自己的生命。
至于弗比斯,他是和克洛德一样的卑鄙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会去害爱斯美拉达这个纯洁、仅有十六岁的无辜女孩。克洛德已经得到了他应有的报应,相信弗比斯也不会有好的下场。
其实,我在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很讨厌卡西莫多,他的形象太丑陋了,但是卡西莫多原本就善良美好的心灵在故事情节的衬托下,使他的形象在我心中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大概就是心灵的震撼吧。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心里充满了愤怒和同情。不过,我现在深刻的认识到了美与丑。书中卡西莫多的那种内心美,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美;而外表上的美,不过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罢了。对于现实中的我们来说,或许更多的是把外表美放在首要,但是现在我才明白,唯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9
有不计其数的人把《呼啸山庄》说成是复杂的心理悬疑小说或是探索人性和伦理的著作,而在我看来,《呼啸山庄》说的就是终归是一场爱和爱的呼啸。
年少轻狂的希斯克利夫与同样年少轻狂的凯瑟琳相爱,却在复杂的世俗背景下被迫分离。凯瑟琳的爱情苦果让希斯克利夫的情感世界崩裂,从此他尽余生之力实施一场灾难性的复仇,这场复仇之火几乎燃尽了一切温情、希冀和生命,而作为最后的赢家,希斯克利夫对也无法逃脱他死于爱的梦靥。
欧美文学界称《呼啸山庄》是一部“人间情爱的宏伟史诗。”的确,凯瑟琳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自身存在在我心中!”希斯克利夫则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凯瑟琳在希斯克利夫沸腾的灵魂里看到自己的倒影,而希斯克利夫把凯瑟琳的爱视为生命。这种灵魂交叠的爱,光辉而壮烈。我们不能说这是最美好的爱情,但至少,它是最纯粹的,并且饱含着力量,正是这力量在背叛面前掀起疾风骤雨似的报复,毁灭生命同时升腾爱情。因此在我看来,书中所谓的仇恨、狂放、扭曲、残暴以及一切有悖于人伦道德的手段,都源于他们之间那场因为刻骨铭心所以山呼海啸的爱情。
《呼啸山庄》是一部漩涡似的小说。在《呼啸山庄》里,作者以全部的心血铸造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就是一个典型的漩涡中的矛盾结合体。希斯克利夫在漩涡里挣扎于生命和爱情,而我们,每一个读书的人,在这个漩涡里挣扎于对主人公的无限的热爱和仇恨。
《呼啸山庄》不是一部令人窒息的惨剧。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残酷爱情的余味中保存了新生的希冀,那就是山庄的后代、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爱情,它幸存于复仇的火焰里并且健康茁壮、生气勃勃。我想这爱情的幼苗,是作者赐予读者的最后的美好想象,让我们在无尽的忧愤和挣扎里停下脚步,再次嗅到生命与爱的清香。
或许《呼啸山庄》要教给我们的有很多,譬如坚守尊严的崇高、信奉理性的高贵、恪守心灵的自由等等。然而当我们合上书之后,真正为之动容的不是这些哲思,而是故事本身以及它所引出的绵绵遗恨。
除了那些人生教训,《呼啸山庄》给我们的更多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在你合上书低头沉吟的那一刻,或许你会在一瞬间突然觉得,那种撩人的璀璨的山呼海啸的爱正在书中所写的那种盛放着石楠的荒原上,萌生着、铺陈着、燃烧着、呼啸着,滚滚而来……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10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11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也影响了几代人。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
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这真是一本极其珍贵的生命乐章。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 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求偶、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也因此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
确实如此啊! 《昆虫记》,的确是一部严谨的科学着作,也是一部优美的文学经典,更是一部永垂不朽的昆虫史诗。无愧于“昆虫的史诗”,“昆虫的荷马”的称号!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着《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他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但是,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这位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
读名著随笔怎么写篇12
史记作为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最终被我彻底看完了。在浩如烟海的人物列传中,我被西楚霸王项羽的英雄气概所折服。
刚开始项羽学习识字和学习各种本领时因半途而废都没学成,但项羽力能扛鼎,气压万夫,才气过人。年青时他的志向便极为远大,之后还有代替秦始皇的信念。项羽的武勇古今无双,他是中华数千年来最为勇猛的武将,古人对其有“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评价。
秦朝统治十分残暴,项羽与叔父项梁看到当地的农民被施加暴政,心里愤愤不平,下定决心要解放农民,为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而上了战场。公元前2,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施展他过人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秦二世二年,项梁率义军大破秦军于东阿、定陶。项羽和刘邦也率军攻占城阳,略地至雍丘,与秦三川郡守李由激战,项羽以一人之力于万军之中斩杀李由,秦军大败。
项羽渡过漳河准备灭秦时已威震楚国,名扬诸侯,百姓们归顺于他,他将八千人的军队壮大到了四十万人,然后以势如破竹之势,简便取得了反秦之战的胜利。
多么勇猛的项羽啊!三年灭秦之举,连史记司马迁都无比佩服。中国文学名著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就要读好书,异常是要品读咱们中国的文学名著,既能够增长见识,还能够知晓中国的历史是如何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