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哈利波特有感200字(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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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200字篇1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有羞涩青纯的初恋,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一个平凡夜晚,午夜时分,微风拂动着女贞路两旁整洁的树篱,街道在漆黑的天空下寂静无声,一尘不染,关于哈利·波特的不平凡的生命之旅将要从这里起航。
10年了,哈利长大了,他竟在那个楼梯口的又小又暗的碗橱里度过了他本应该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初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时候,我才六年级,还不太明白什么叫“苦难造就人的一生”,什么叫“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什么叫“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听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时的我,深深地为哈利感到命运的不公,似乎命运总是在和他开玩笑,让他失去了一家人的其乐融融,离开了母亲温柔的微笑,父亲略带严厉的眼神,奶奶琐碎的唠叨,爷爷慈爱的脸庞。后来我明白,如果没有他这十年的深重苦难,又何来他以后的成长。
“命运为你关上一道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久,在他11岁生日的那天,一个体型硕大的人闯进了他平静而单调的生活——海格。这个奇怪的人告诉哈利,他竟然是一位尊敬的魔法师。从那时起,他的生命就被改变,他注定踏上征程,背上行囊,履行他的使命,肩负起魔法界明天的希望,他来到了一个改变他一生一世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院。
在这里,他遇见了很多人,有肝胆相照的挚友——罗恩、赫敏,有总是用憎恨的眼神看他的斯内普教授,有时时刻刻关注他心灵和成长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有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对手——德拉克·马尔福,当然,还有那个人人提到畏惧三分,丧心病狂的“神秘人”伏地魔。是这些人,这些有血有肉、形形色色的人用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哈利,激励着哈利去不断变强,最终成为强者,成为人们口中的“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成为真正战胜伏地魔的强者。是什么支撑着他做下去?是爱,是那不竭的爱的源泉。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世界上没有不爱子女的母亲,更没有危难时会抛弃孩子独自活下来的母亲,因为每位母亲都是深深的爱着孩子的,这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是9月6号撞伤的,那时正好是我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母亲一直没有告诉我。其间,母亲也一直没来看我,起初,我以为母亲工作太忙没时间,也就没在意。可后来的我打电话回家,听到的总是很累的声音,我问母亲是不是不舒服,母亲嗔怪着说:“哪有,就是有点小感冒。”我随口一说:“要小心,记得吃药,工作别太累。”她求饶着说:“知道知道,小管家婆。”后来我也就没去太注意。
可当我昨天放假第一眼看到母亲的时候,我惊呆了:她的右脸颊和嘴唇上方分别有一块青斑,口中的门牙已经掉了几颗,却还依然忙碌地在工厂里走来走去。鼻子突然很酸,有种想哭的冲动。母亲一遍一遍地为我拭去眼泪,可眼泪好像决堤的洪水,止也止不祝母亲一边擦一边安慰我:“傻孩子,妈早就不疼,妈不告诉你,还不是怕你在学校担心吗?,你看你,告诉你我感冒,你都会打电话给我,那还敢告诉你我伤了呀?”突然间,觉得很对不起爸妈,对不起他们的理解,对不起他们的体贴,对不起他们的无微不至,真的很想讲那句从未说出口的话讲给母亲听:“妈,我爱你!”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读哈利波特有感200字篇2
想要写好一部作品,人物的性格特点是关键,而《哈利波特与密室》在这方面就是最好的说明。
《哈利波特与密室》并没有出现伏地魔的身影,只是用他15岁时的日记作为替身,勾画了一个聪明、欢乐的金发男孩的一段成长历程。当时伏地魔叫瑞德,是当时魔法学校里最出色的男巫师之一。之后他毕业了,结识了一些坏巫师,便摇身一变成了那个世界上最令人害怕的恶魔。
伏地魔用他的日记法术使魔法学校的沉重金妮打开了学校女厕所的门,并利用金妮打开了密室的门口,从此静心修炼……
而哈利与伏地魔的确有些相似之处,比如他们同样聪明不凡,正因为如此,哈利才最终发现了其实瑞德就是伏地魔,并在金妮丝毫未透露的情景下找到密室的入口。
罗恩是的好朋友,他长着一头红头发,鼻尖上总像粘着一块鼻屎,脸上布满了雀斑。尽管这样,罗恩仍旧是哈利的好帮手。罗恩一向很顺从朋友们的决定。他贪玩,乐观,诚实,有着一个男孩子应有的一切特点。当朋友们要去寻找密室的入口时,他一口答应,可在流水、阴暗并有一个女鬼看守的女厕所里他却吓出了一泡尿,可是当他出来之后却又立刻欢乐起来……
赫敏是一个坚持自我意见的女孩子,只要她觉得不对的事情,她便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做。她有着一女孩应当有的一切特点,会把一切事情研究得很周到。当马尔福邀请哈利和罗恩去比赛魁地奇的时候,赫敏一听就识破了这个圈套,哈利我罗恩则被费尔太太逮了个正着,为学院白白地扣去了5分。
经过阅读《哈利波特与密室》,我得到了一些重要的写作技巧,那就是必须要突出故事的主题,还要昼突出人物的性格特征,也仅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把一部作品,或者是一篇作文写好。
读哈利波特有感200字篇3
看完《哈利·波特》系列图书第一本后,我又迫不及待的看起了这套书的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不到三天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看完后我感到哈利波特给了我困难面前前进的动力和勇气。
《哈利·波特与密室》讲的是在新的学期里,霍格沃兹魔法学校怪事不断:几位学生被石化了,有一个学生被怪物掳走了。为了弄清这一切哈利和罗恩他们差一点丧了命,最终他们了解到,在五百年前创办霍格沃兹的人中,有位名叫萨拉拉·斯莱哲霖的魔法师与其他三位魔法师观点不一样,他认为学校在招收学生时应当招收父母都是魔法师的学生,其他三位不一样意,他就决定离开学校,可是他走之前在城堡里留下了一间密室,那里面有一只蛇怪,谁看见它的`身体就会被石化,看见它的眼睛就会死。这密室之门仅有它的继承人伏地魔才能打开,此刻密室之门被打开了,也就是说伏地魔回来了,所以仅有战胜蛇怪和伏地魔,学校才能恢复平静。哈利几经周折最终找到了密室的入口,战胜了蛇怪,在凤凰的帮忙下最终将伏地魔打败,解救了整个魔法学校的同学们。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勇敢能战胜一切,细心能发现线索,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等道理。我想成为哈利·波特的那样的人,他让我明白在平常的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和思考、敢于挑战自我、勇于攀登高峰。
在日常学习中我遇见难题不会做,有时喜欢逃避,缺乏战胜困难的勇气。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思考,坚持不懈,就能获得成功。我要象哈利·波特一样,在学习上也善于思考、不怕挫折,取得更大的提高!
读哈利波特有感200字篇4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哈利、波特”系列童话小说的第一本,讲了具有传奇色彩和戴有神秘面纱的历险故事。读完后还沉浸在魔幻童话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胜困难。
人们一向在说团结力量大,不错的,在这本书中就应验了这个道理。如果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没有帮忙他,那么也许哈利·波特此刻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正因为他结交了这些朋友,以至于这个系列的书此刻还在畅销之中……
人们必备的突然发觉,你什么事都做不成了,这就使我感悟的道理!
读哈利波特有感200字篇5
《哈利波特》——一部风靡全球的科幻小说,对我当然也有这魔幻般的吸引力。其中《哈利波特与密室》那充满了神秘色彩的故事情节,总能使我回味无穷。
《哈利波特与密室》说了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的第二年,魔法学校里就怪事连连:几个学生和守门人的猫受到某种可怕的力量的攻击而石化。之后哈利在朋友的罗恩的帮忙下成功找出凶手伏地魔,并将其大败之后,学校回复安宁的事。
哈利做什么事情时的果敢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这种想法让我在生活中得到好处。
一天,我在家写作业。突然,我闻着有一股糊味,恰巧爸爸不在家,我去厨房一看,哎呀,羊肉糊了。
在此之前我还没动过一次火阀,我想逃避,但一想到哈利波特,我立刻就用手把火关上了。
果然不是鲁莽和冒失,这一件事让我明白:遇到事情要勇敢应对,就会像哈利一样,变成一个成功的人。
读哈利波特有感200字篇6
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把你带入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他就是我们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命令—g,自己就会挪动。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起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这本书中我还得知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爱”。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讲到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伤疤”。在别人看来这个伤疤是救哈利波特的魔法,其实谁也没有想到这“伤疤”的奥秘。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书中讲到了哈利波特“伤疤”的原因。他的伤疤是由“爱”形成的。从而我也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
总之我对《哈利波特》这系列书的评价是—神奇!每一次我看书时,都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了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
读哈利波特有感200字篇7
人生是一条漫长的路,少不了大大小小的十字路口,当你站在十字路口的时候,就免不了做出你的选择。
初看《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只为故事精彩的细节与发展所沉迷;再看《哈利·波特》,为里面的大小人物所感叹;三看《哈利·波特》,却在其中看出了些许人生的道理。《哈利·波特》讲述的就是哈利如何成长打败伏地魔。其实早在书的开头,哈利就在面临选择,站在他的人生十字路口。他大可以选择去伏地魔曾在,就连分院帽都认为他应该去的地方――斯莱特林,但他偏偏选择了去格兰芬多。我们不能说他的选择对错与否,他只是听从了他的内心,然后坚定不移地朝着他的选择努力。
而斯内普教授面临的选择,可比较令人心碎了。他从小就面临着是选择莉莉还是他所向往的黑魔法,在伏地魔倒了之后是选择继续做那个间谍还是将真相公诸于世……他背负了太多秘密,做出了太多选择,终于他成了哈利心中“最勇敢的人”。
而我们呢,我们又何尝不是每时每刻做着选择吗?当我们做选择题时这是最简单的选择;当我们看见地上垃圾,我们是选择“捡”还是“不捡”,这一系列小小的选择,往往决定了人生的方向。
我想起,我刚学素描的情节,只有大班的我看着老师一刀一刀的削笔,两只小手都被炭笔弄得乌漆麻黑,而板上画着歪歪扭扭的正方体,好像是我努力的最好结果,当时的我其实正站在我人生的十字路口啊!只是当时的我太小,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选择对将来的自己有多么重要。读后感那时的我可以选择放弃,因为妈妈并不想让我这么辛苦学这个画出来也不怎么艳丽好看的素描,而我偏偏选择了坚持,只因为喜欢,然后,我就慢慢入了门道,有了基础,可以画出各种的画式。
我不能说当初的选择一定是正确的,也许不学素描我也可以在其它方面有特长,但是我选择了,我就像哈利那样,朝着自己的选择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了,所以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哈利·波特》这本书,是我童年最好的冒险书,也是我认识各种人物的冒险书,也是我认识各种人物情感的好书,但更重要的是,它是一本充满启示的书,它告诉我说:
“当你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时,请做出你的选择,然后听从你内心的声音像哈利一样勇敢地走下去;不管你不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对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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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它主要讲述了:“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住在了姨妈家,哈利·波特饱受他阿姨一家人的欺凌。他住在一间小阁楼,十年来没人给他过过生日,但在第十一个生日是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猫头鹰送来一封信,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在学院中,哈利·波特有了许多好朋友,还拥有了飞天扫把、隐身衣、笛子。可是魔法石出现了,它与哈利·波特的命运息息相关……
我十分佩服哈利·波特他成为了最年轻的魁地奇找球手,并且他参加的两次魁地奇比赛都抓住了金色飞贼,创下了找到金色飞贼的史册最高记录,得到了隐形衣,你说这厉害不厉害?佩服他为了拯救学院所有人的性命,却不顾自我的生命。我还敬佩他进取乐观、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是呀,邪恶永远都战胜不了正义。
看了这本书,我仿佛来到了一个与众不一样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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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终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终关头,只得才明白最终一件魂器竟是他自我!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我!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大家狂欢……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我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样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先,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读哈利波特有感200字篇10
我读了《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写的。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学校这学期经常发生同学或教师石化事件,为了查明真相,哈利与罗恩每一天都在寻找线索,最终在女生厕所里发现了伏地魔的日记,才明白金妮也被伏地魔石化了,便更加去寻找线索,他找到了秘室入口,又借住邓不利多校长给的宝剑和凤凰的力量战胜了伏地魔,救出了金妮和被石化的教师和学生。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这本书里的故事精彩、幽默、冒险……我喜欢哈利、罗恩、赫敏……他们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特点:罗恩是个热情、大方、开朗的男生;赫敏是个品学兼优、不怕困难的女生……
在这本书中哈利经过自我的不懈努力和他的同学、教师的帮忙下,战胜了邪恶的伏地魔。这让我感到十分得敬佩他,这也让我学到了:仅有坚持和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到达自我的目标。